教师的基本权利有什么
我国教师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:
1. 教育教学权 :教师有权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自主组织课堂教学,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内容。
2. 学术研究权 :教师可以从事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,并参加专业学术团体,在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。
3. 指导评价权 :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,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。
4. 获得报酬权 :教师应按时获得工资报酬,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。
5. 参与管理权 :教师可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对学校的教育教学、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6. 进修培训权 :教师有权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,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。
这些权利保障了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,促进教育质量和学生全面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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