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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两处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怎么做

有两处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怎么做

对于有两处经营所得的个人,进行汇算清缴的步骤如下:

1. 选择申报地点 :

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。

2. 准备申报材料 :

需要准备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和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C表)》。

3. 线上申报 :

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扣缴端。

进入“我要办税”-“税费申报”-“经营所得(C表)”。

选择申报年度,确认投资单位信息,核实填报的应纳税所得额、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。

确认数据无误后,提交申报。

4. 线下申报 :

直接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。

5. 纳税与退税 :

根据系统计算结果,确认应补税款或应退税款。

按照提示完成退税或税款补缴。

请注意,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通常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。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,逾期可能会产生罚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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